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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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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南京赛福特安全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苏)-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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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提升及公用辅房改造项目 |
项目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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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2021.7.1-202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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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报告提交日期 |
202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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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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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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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汝祥 |
郭玉广 |
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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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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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璐、陈彬、储华新、戴梦程、冯汝祥、蔡建国 |
储华新、冯璐、陈彬、冯汝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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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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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国、戴梦程 |
王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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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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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汝祥、冯璐、陈彬、储华新、戴梦程、蔡建国 |
2022年7月;现场勘查及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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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为了满足厂区安全距离和安全通道的设置要求,新特化工对厂区现有部分储罐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实施环保安全提升及公用辅房改造。技术改造内容如下: 1)将现有黄磷罐区的2台黄磷储罐、1台二氧化碳罐移位,并新增1台50立方米液氮储罐(均含附属设施,共占地667平方米); 2)拆除现有的约101.1平方米的甲类库, 在厂区新建350平方米仓库三(甲类),用于储存原有甲类库内的危险化学品和危废。 3)黄磷罐区移位占用原有事故水池,此次在移建后空置的原黄磷罐区处移建事故应急池二600立方米、新建事故应急池三400立方米。 4)新建占地面积523平方米建筑面积1120.70平方米的三层生产辅房四(公用工程车间)(丁类),消防泵房位于一层。 5)新建占地100平方米凉水塔一座(950立方米/小时)。 本建设项目旨在进行公辅设施的安全环保提升,不涉及产品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产品方案未发生变化。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2017〕1号)”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旨在进行公辅设施的安全环保提升,不涉及产品生产,故不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建设项目旨在进行公辅设施的安全环保提升,不涉及产品生产,不需做工艺安全性论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文关于对危险化工工艺的要求辨识后,本建设项目旨在进行公辅设施的安全环保提升,不涉及产品生产,未涉及“116号文”和“3号文”文件内定义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本项目乙炔(检修使用)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18)表1、2中所列辨识标准要求,对本项目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计算,本项目罐组二(黄磷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有黄磷、偶氮二异戊腈(2,2’-偶氮二-(2-甲基丁腈))、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氧气等,因此,在使用、储存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黄磷(危序号:46)、偶氮二异戊腈(2,2’-偶氮二-(2-甲基丁腈))(危序号:1597)、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危序号:642)、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危序号:172)、1-丁烯(危序号:238)、乙炔(危序号:2629)、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危序号:2528),本项目未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名录,本项目未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第703号修正),本项目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本项目未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本项目未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本项目黄磷为高毒物品。 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2.0.1条“精细化工企业:以基础化学工业生产的初级或次级化学品、生物质材料等为起始原料,进行深加工而制取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用途、小批量、多品种、附加值高和技术密集的精细化工产品的工厂”,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属于精细化工企业。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罐区液化烃储罐总容积不超过300m3、单罐容积不超过100m3;甲和乙类液体储罐总容积不超过5000m3、单罐容积不超过1000m3;丙类液体储罐总容积不超过25000m3、单罐容积不超过5000m3;可燃气体储罐总容积不超过5000m3、单罐容积不超过1000m3的精细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新特化工罐区储存量未超过《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1.0.2条的限制量,新特化工厂区总平面布置防火设计适用《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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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无 |